我厂始建于1977年,当时丽江政府各级部门为弘扬传承纳西族悠久的制银工艺,在政府各级部门的大力扶持下组织了一批民间老艺人,以恢复丽江民族银制品工艺。1980年,经云南省民委、省轻工业厅、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,为扶持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生产(主要安排银制品恢复生产)专门安排专项资金,支持我厂厂房改造,购置生产设备,发展民族特需品生产。多年来我厂一直对产品质量严格要求,产品不断推陈出新,以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。工厂规模有了较大的发展,现已成为丽江最大最有实力的集加工、销售为一体的现代企业。我厂先后在丽江古城开设了两个专卖店,我厂生产的“白银内胆保健杯”,“丽江纳西巴格图”等先后申请了专利并取得了专利权,我厂注册商标为“”。公司从建厂至今已走过三十年历程,在这三十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一次合同纠纷,无一次因含银量不足等问题被顾客投诉,从而受到政府各级部门的表彰及奖励;曾被轻工业部、国家民委、国家税务局、中国人民银行授予“全国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”,被云南省工商局授予“守合同、重信用”先进企业称号,被云南省民族事物委员会对我厂生产的银包木碗授予“云南省第三届民族用品优质产品称号”,被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授予“质量、信誉双保障示范单位”,同时我厂开设在丽江古城的专卖店被丽江市旅游局授予“丽江指定旅游纪念品专卖店”,被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授予“世界文化遗产——丽江古城民族文化产品经营”保护门店。